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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慈珂:数字版权不仅要关注保护,更要关注发展和运用

发布时间:2023-01-03

12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2022数字版权保护与发展论坛在京举行。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通过视频向活动致辞。在他看来,数字版权不仅要讨论保护问题,更要关注其运用和发展问题,而这一切都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协同创新。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显示,2017年到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7.2万亿增至45.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6%,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32.9%提升至39.8%,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

2022年5月,《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出台,提出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同时8项重要任务中,提及要“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强化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

在于慈珂看来,优化现代版权治理体系,就是建设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和重要内容。“数字经济领域,只要存在数字作品的创作、复制、传播和使用,就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版权问题。那么加强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促进数字作品的版权流通,推动数字版权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深入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战略的应有之义”。

数字经济发展的实践当中,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兴起,版权保护也面临着新课题、新挑战、新机遇。在版权管理方面,中国施行版权保护的双轨制,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行。

于慈珂从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两方面介绍了数字版权保护的相关措施。

行政管理层面,国家版权局已连续18年开展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专项行动“剑网行动”。“剑网2022”专项行动已于今年9月至11月开展,主要开展4个方面重点整治:开展针对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络平台版权监管;强化NFT数字藏品、“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持续加强对院线电影、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在线教育、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等。

司法审判层面,近些年来涉著作权的案件,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占知识产权案件比重都在持续增长。其中涉网著作权案件的数量占全部著作权案件的数量比重达到了70%左右。

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来说,加强版权保护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从另一方面看,以数字版权为核心的资源产业,以网络新媒体、数字音乐、数字阅读、网络视听等行业,这本身的发展既为数字经济,同时一方面是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我们讨论数字版权的问题,不仅要讨论数字版权的保护问题,这非常重要,也是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保障。

于慈珂强调,讨论数字版权的问题,不仅要讨论数字版权的保护问题,同时还要讨论、研究数字版权的运用和发展问题。在他看来,数字版权的发展问题内涵非常丰富,包含了数字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讲,更多优质数字内容的创作,更高效率的数字版权作品的流通,更高水平的数字版权的治理,更好效益的数字版权的运用,更高品质的数字版权的服务,都应该包含在数字版权发展内涵当中,它的含义非常丰富。数字版权的保护与发展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有赖于社会各界协同创新。

(本文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