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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实录|杨德嘉:海淀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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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承办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在文化大厦举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就“海淀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情况”发表主旨演讲。以下文字根据杨德嘉发言内容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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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嘉  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庭庭长


一、工作概况


1.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情况


海淀区人民法院是北京市首家、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一家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审判试点的法院,重点处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由于总量不大,并未被纳入到实际的“三合一”工作中。


自2013年海淀法院开展“三合一”工作以来,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99%以上,主要涵盖了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类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审理模式上海淀法院采取刑事案件由刑庭法官承办,民五庭、民事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的模式。


从收结案情况看,2013年8月到2021年5月,民事案件收结案数量均在58000余件;新收刑事案件近200件,审结200余件。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收案情况的变化趋势看,近八年刑事案件除2014年数量较多,其它年份数据都相对平稳,一般在10至20件左右。


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类型看,商标类犯罪占比48%,著作权类犯罪占比45%,二者基本持平。商业秘密类犯罪数量较少,仅占7%左右。


2.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点


基于海淀的区域特点,海淀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现出如下三方面特点:第一,在涉案领域上,涉互联网刑事案件增多。主要有通过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售假,通过网络进行与犯罪相关的信息交互,以及针对网络游戏、网络视听作品的侵权犯罪,三类案件数量较多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第二,在犯罪手段上,呈现出技术性强、隐蔽性高的特点。犯罪手段由原来简单的粘贴拷贝,转为对产品的技术翻新以及对软件的技术性破解。互联网跨地域、虚拟化的特点,导致难以直接、准确地定位分散的犯罪主体,为案件侦查和审理造成了较大困难。第三,在案件审理上,审理难度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到权属、价格、数量以及互联网技术等比较复杂的事实查明,加之法律适用上存在如何在技术不断发展迭代的情况下准确划定罪与非罪界限的挑战,导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难度不断提高。


3.审理理念和机制


海淀法院在审理理念与审理机制上,也做了积极探索与创新。在三合一工作的探索过程中,海淀法院打通刑民审判分界带来的差异和固化,在民事审判中借鉴刑事惩罚的严谨与规范,在刑事审判中引入民事关于事实技术查明的经验,逐步形成刑事程序规范庭审,民事经验辅助查明的审理思路。以被告人徐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案为例,海淀法院借助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作品数量认定的思路和规则,对盗版软件缺乏激活码的情况能否计入犯罪数额进行了合理认定。在审理机制上,海淀法院采取“共组合议、联席研讨”的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并逐步实现常态化。目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经验丰富的刑庭法官与民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宗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海淀法院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涉及电子产品加工、包装、技术支持等经验,总结出了以正品低端产品重新包装后冒充高端产品出售,在该案中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认定。


二、工作实效


近年来海淀法院审理了一系列新型复杂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并取得一定成就。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升,二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得到强化。


1.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升


海淀法院在处理新型案件的实践中,对新型犯罪案件的裁判标准进行了有益探索。以2014年审结的张某侵犯著作权案为例,该案是全国首例利用P2P技术实施著作权犯罪的判决。被告人就利用流媒体软件开展网络视频的点播,合议庭经过审慎处理,最后判处相关的两大软件公司公开发表声明,清理侵权内容并关闭服务器。2019年审结的郑某某销售加密锁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海淀法院认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等新形式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这体现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随着技术发展和犯罪手段变化而不断提升的审理思路。


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得到强化


海淀法院改变以往民事刑事案件分别审理导致交流较少的状态,有效整合配置全院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资源,进一步融合审理思路,提升内部法律适用能力。综合审理经验的《海淀法院调研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获得2017年度全国法院优秀信息,院内刑庭与民庭法官合作撰写的《侵犯知识产权罪被害人权益的救济和回归》《论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下审判权综合运行机制的构建——以“三合一”审判模式的刑民并轨为主线》两篇论文也分别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二等奖。


此外,海淀法院通过加强与海淀检察院、海淀公安分局侦诉审沟通交流,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理念、执法办案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通过走访中关村管委会、软件协会等行政机关和社会机构,邀请中关村电子市场商务部旁听海淀法院办理的典型案件,现场进行释法答疑,让社会各界了解“三合一”审判相关情况,同时也普及了知识产权的保护理念。2017年海淀法院专门召开“三合一”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向公众介绍相关工作以及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过努力,海淀法院的刑事“三合一”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绩,海淀法院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多次入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的典型案例。


三、问题与困难


海淀法院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学界与实务界继续探讨与研究。


1.著作权案件涉及的问题


海淀法院在办理著作权案件时,主要遇到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作品权属认定时,民事程序与刑事程序认定标准不一。一般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对原告的审查较严、要求较高,首先判断原告主张的内容是否达到著作权法有关独创性的要求、是否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其次要确定原告的主体资格,结合作品的底稿、发表载体、署名、授权合同等,明确原告在本案中是否能够主张权利。在刑事案件中法院认定作品的权属主要依赖于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材料。由于我国著作权登记非实时性审查,这会导致某些情况下民事程序在保护客体和权利主体方面的审查标准高于刑事程序。


第二,在作品数量认定时,传统计算单位难以满足网络电子作品数量的认定需要。目前刑法对侵权作品数量单位的规定主要是张、册、部等传统计算单位,难以适应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对网络电子作品传播量和发行量的认定。例如,一本电子书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大量的复制传播,按现行刑法的规定,无论实际的复制量、传播量有多少,均按一本计算。但同等情况下,实体书按照实际销售量来计算。相较于实体书销售,电子书销售的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危害更大,司法实践中其刑事责任认定反而更轻,不符合现实情况。此外,网络影视作品、短视频等的数量认定方式也需要更加科学和平衡。比如一部院线搭配或热播电视剧,其制作成本和自身价值相较于短视频往往存在较大差异,但在作品数量认定方面并无差异,在实践中可能导致结果不公平。


第三,新型犯罪行为不断涌现,为司法适用提出了更多挑战。随着技术的发展,著作权侵权犯罪不仅限于传统的复制销售。以销售软件加密锁为例,该行为实际上是绕开了软件的保密措施,直接销售的虽然不是软件本身,但产生了实际销售、发行并传播软件的效果。海淀法院最终认定该行为属于变相销售软件的行为,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正版软件已经不再通过光盘、软件包方式销售,SAAS、云服务等技术发展,未来可能出现无需下载安装仅通过发送密码即可使用的软件或服务,面对这些新情况,法院对犯罪行为的认定需要考虑技术的发展趋势。


2.商标权案件涉及的问题


实践中侵犯商标权案件最主要的是变相使用问题。行为人虽然没有在商品上直接使用他人商标,但却通过商号和商标混用、混合标识、直播推销等手段,变相将商品与特定商标联系,引起公众误会。实践中,行为人在零售时,只在价签贴上相关商标或商号,虽然产品本身没有相关商标,但足以让普通消费者识别来源,造成混淆。此外,行为人在直播销售时,使用了特定商标或商号,但发到消费者手中的货物却没有相关标志,损害商标权人信誉。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此种新型使用手段和形式的性质,有待进一步寻找法律依据。


3.商业秘密案件涉及的问题


法院在审理商业秘密类案件时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存在问题:


第一,对原告所主张的商业秘密能否构成商业秘密进行认定,民事审判与刑事审判的标准不一致。民事审判中原告需要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不被公众知悉)、保密性(权利人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两方面进行充分举证证明。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败诉率非常高,主要原因在于原告无法从这两方面充分举证证明。刑事审判中的商业秘密一般是直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该商业秘密是否成立。但鉴定程序是否规范、鉴定依据是否充足、结论是否客观,很难同民事程序一样通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加以检验,从而可能会导致刑事领域对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低于民事领域。


第二,商业秘密类案件损失计算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导致经济损失计算方面存在较多难点。民事审判可以多角度判定赔偿数额,但刑事审判中损失数额主要依赖于司法鉴定意见,受制于目前司法鉴定机构的水平和能力。尤其在案件中涉及新问题新技术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涉案的商业秘密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出准确的损失数额,也给定罪和量刑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四、工作思路


未来,海淀法院将从以下三方面完善工作思路:


第一,完善审判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法院仍需进一步深化“跨庭组合议”的审判机制,进一步优化和探索审判团队人员的配置,进一步统一和融合刑民法官的审理理念及思路,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审判的“实质合一”。在业务建设上,推动跨口交流融合。海淀法院将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刑事民事跨口的专业法官会议,融合思路差异。同时加强法官的跨专业综合培训,确保在审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能够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标准。


第二,加强沟通和交流,统一法律适用。主要有如下三个要求:一是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鉴定机构资质的确定,鉴定报告的审查,新类型犯罪的侦查审查等问题的调研和交流。二是广联外力,设置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助专家力量辅助法院查明并审理专业技术事实。三是共同探讨新型案件等前沿问题,对涉网涉技术类的新型案件,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第三,延伸司法职能,构筑知产保护大格局。其一,借助海淀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平台,知识产权审判开放日平台,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宣传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平台,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平台,知识产权审判年度白皮书发布平台,知识产权审判交流研讨平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平台这七个平台,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的巡回审理。其二,定期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辖区企业等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行业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难点和痛点,为知识产权侵权犯罪风险防范提供司法经验。其三,定期总结“三合一”审判经验,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撰写论文、录制公开课与微课堂等方式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