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创新·未来——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优秀论文选

 

特等奖

1.“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研究   邓仁江

2.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信号”  雷征伟

3.论网络文学作品融梗行为的法律定性   陈紫薇

 

一等奖

1.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规则   王一鸣

2.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法律保护路径探析   吴昕宇

3.小程序遇上云服务:“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困境与出路——兼评“微信小程序案” 王嘉峰

4.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问题探讨——以版权法上的“作者”表达为切入点   代卓炜

5.论著作署名权的不可转让性   王寒冰

6.广播组织权的客体重构及其立法表达——兼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九条   洪诗涛

7.困境与出路:民法视阈下的期待版权担保   曾卓为

8.电子书转售合法性之否定   陈远雯

9.转换性使用在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中的应然定位   杨雯婕

10.侵犯改编权行为判定的司法检视与理论剖析   朱紫琳

11.从“阿里云案”看 IaaS 云服务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张根银

12.客体视阈下直播侵权类案件的规制路径选择——以体育赛事直播侵权案件为基点   赵迪雅

13.广播组织权的内容——以“二元客体说”为基础   徐佳钰

14.立体模型可版权性的审美标准   赵之晗

15.论视听表演者权利归属的制度设计——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十二条为依据   杨依楠

16.数字版权时代:再论视频聚合平台设链法律问题——基于腾讯诉易联伟达著作权侵权案的分析   王施施

17.限制合理使用条款的效力问题   陈舒婷

 

二等奖

 

1.明清绘画版权保护意识及当代发展   傅树铭

2.UGC 模式下音频分享平台的注意义务研究——以喜马拉雅音频分享平台为例   丘卓奇

3.用户创造内容的版权许可模式变革   陈佳宝

4.网络服务提供者进入“避风港”的必要措施及其认定    白之韵

5.坚持我国著作权法中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区分——以法教义学视角下修改权之释义为中心   刘亦艾

6.网络游戏直播的合理使用研究——从对我国近年来的网络游戏直播案件分析入手   袁鹭娟

7.论电商平台中“恶意通知”的法律规制    

8.网络直播教学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及其限制   陈泓焰

9.网络游戏规则的不可版权性及其保护路径探析   张熠珵

10.我国著作权诉前禁令适用的实质要件完善    

11.在线直播教学的合理使用边界探究   邵红红

12.论转换性使用规则在我国的合理引入    

13.浅析文学作品中虚拟角色形象的版权保护标准   张嘉迅

14.试述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不可版权性及其保护——兼议腾讯诉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许家铭

15.论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认定标准    

16.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权利归属问题探究——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切入    

17.论“通知—删除”规则下的“重复侵权”  张晶晶

18.体育赛事节目的可版权性分析及其对类案裁判路径之启发——以“新浪诉凤凰网案”和“央视诉 PPTV 案”为视角    

19.我国著作权法对国内外实用艺术品的差异保护:问题、成因与对策 周劲黎

20.论“通知—删除”规则下的涉著作权恶意通知行为规制——兼评首例著作权反向行为保全案    

21.欧盟数字教学版权限制制度及其启示    

22.欧盟作者、表演者公平报酬制度研究——从“畅销条款”到《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   李欣洋

23.侵犯著作权罪中计算机软件“复制”的认定   林楚涵

24.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信托模式的检视与完善   张津辉

25.摄影作品独创性认定研究    

26.“版权蟑螂”:法理危机、法律之因与遏制之道    

27.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提高   郑瑞雪

28.论网络环境中的权利用尽原则   李茂慈

29.对“禁止著作权滥用”条款的质疑    

30.信息网络传播权“交互性”认定标准探析——以 IPTV 回看服务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