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10月24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联合主办的“2025(第五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在京举行。本届论坛汇聚了来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围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前沿与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许常海,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综合协调处处长刘涛,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副主任万勇等出席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副主任
万 勇
万勇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会议公报特别强调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其保护力度,特别是刑事保护的强度与效能,直接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关系到我们能否在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本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的顺利举办具有特殊意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综合协调处处长
刘 涛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综合协调处处长刘涛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案财物处置相关问题探讨”为题,系统剖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涉案财物处置面临的难点,并深入解读了刑法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衔接适用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
许常海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许常海以“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原则之探析”为题,梳理了当前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分析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特点,进一步探析刑事保护宜遵循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原则、权利法定和罪刑法定双重法定原则、法秩序统一性原则、严格保护与刑法谦抑融合原则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唐 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唐震聚焦“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有关鉴定争点之辨析”,分别梳理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有关司法鉴定资质、侵犯商标权刑案中涉案商品真伪鉴定、侵犯著作权案中游戏作品同一性鉴定以及侵犯商业秘密案中“非公知性”鉴定四类典型争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孙秀丽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孙秀丽围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观明知及罪量要素的认定”展开系统阐述,详细介绍了认定主观明知的审查路径,深入解析了销售金额、货值金额在合计计算与升档量刑中的具体适用规则。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许春明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围绕“侵犯商业秘密罪中‘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认定”展开深入分析,重点剖析了在职与离职员工涉案情形的认定难点,并系统梳理了当前理论与实务界关于“不正当手段获取”与“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行为的三种区分标准,提出了从“正当合法标准”“掌握标准”“控制标准”三个维度综合认定行为性质。

圆桌对话
圆桌对话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姚欢庆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扬、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丽娜、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蔡毅作为对话嘉宾,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民刑衔接与多元协同”这一核心主题展开了深度对话。
本次论坛紧密契合当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与会嘉宾认为,面对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必须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